條款及細則
本公司網站由聯興行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下稱「聯興行」、「本公司」)設計,專供使用其網上購物服務的顧客使用。本網站由聯興行 擁有及營運。
倘若閣下擬使用聯興行網上購物服務或僅希望瀏覽聯興行的網上商店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公司網站,在使用本公司網站前均請細心閲讀本使用條款及條件。閣下使用本公司網站或本公司網站的任何部分,即代表閣下已閱讀本使用條款及條件並同意接受其約束。
1.一般規定
- 1.1在本使用條款內,下列字詞具有如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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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a「顧客」指閣下及使用閣下的登入賬戶使用本網站的所有其他人士。
- 1.1b「知識產權」指任何性質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設計、商標、數據庫或版權,不論是否已註冊或可使用任何方式進行註冊的權利,並且包括所 有該等權利的註冊申請權。
- 1.1c「免責聲明」 指適用於聯興行出售的貨品和服務的免責聲明,載列於「私隱權政策」。
- 1.1d「登入賬戶」指在顧客的登記下,顧客進入本公司網站的名稱及密碼。
- 1.1e「私隱政策」指就聯興行處理從本網站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對顧客和本網頁訪客的個人私隱所採納的政策,載列於「私隱權政策」。
- 1.1f「收費」指產品在訂購當日的收費。
- 1.1g「服務」指在本公司網站提供銷售的任何及所有服務。
- 1.2 所有由聯興行透過本網站銷售的服務均受本使用條款的限制。閣下在聯興行提交訂單進行處理,即代表閣下確認,閣下已閲讀、明白並同意在閣下提交訂單時適用的使用條款的約束。
- 1.3 聯興行擁有絕對酌情權,可基於任何理由拒絕任何人士登記成爲顧客,並可終止任何顧客的登記。
- 1.4 顧客同意就每一項在其登入賬戶下進行的訂購付款,並同意就任何由於任何人士使用顧客的登入賬戶提出任何產品訂購的行爲而導致任何第三方提出或產生的申索、損失及損害,向聯興行作出彌償。顧客須負責向聯興行更新其登記資料,包括其信用卡資料。其記錄如有任何變更或其信用卡如發生任何損失、盜竊或未經授權使用,顧客須自行負責向其銀行作出通知。
- 1.5 聯興行須作出一切努力以滿足顧客透過本公司網站提出的訂購,但倘若聯興行基於任何理由(包括供應短缺或供應轉變)拒絕或未能滿足任何訂購,聯興行無須向任何人士承擔責任。
- 1.6 儘管有上文第1.5條的規定,聯興行保留權利可按其絕對酌情決定,拒絕任何其基於信用或其他理由認爲並不可予信賴的訂購。
- 1.7 聯興行在本公司網站展示貨品或服務所提供的任何意見或資料,概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對於任何該等資料的任何不準確或失實陳述亦不負任何責任。
- 1.8 顧客通過個人密碼的使用進入本公司網站。本公司對任何離綫的密碼管理概不負責,顧客須自行確保對其密碼作出嚴格保密,以防止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對於任何第三方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顧客的登入賬戶進入本公司網站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聯興行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1.9 所有訂購均須經聯興行按其絕對酌情決定作出的接納並須視存貨供應情況,方可作實。
- 1.10 在本公司網站上展示的服務收費價格僅供參考,以實際交易時的更改或變更為準。
- 1.11 價格並不包括送貨費用。有關送貨費用的詳情,載列於「運送細則」。
2.服務、收費
- 2.1 本公司會盡力確保在本公司網站展示的服務收費、貨品規格均為準確的資料,但本公司保留權利可對服務收費及其他詳情作出更改,無需事先通知。
- 2.2 在本公司網站提供的服務收費僅供網上購買服務之用。價格、收費可能與聯興行建築材料有限公司門市提供的不同。 聯興行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2.3 並非所有貨品的尺寸規格、顏色均與網上提供的描述完全一致。如有任何爭議, 聯興行保留最終決定權利。
- 2.4 本公司網站所展示的有刪除線的價格, 屬建議零售價, 並非原價。
3.付款
- 3.1 在本公司網站購物, 付款方法有三:
- 信用卡 : 透過 Paypal系統付款結帳 (訂單總額須高於$300)
- PAYME
- 銀行入賬:
- 銀行: 恆生銀行Hang Seng Bank
賬戶名稱: 聯興行建築材料有限公司Luen Hing Hong Building Materials Ltd
賬戶號碼: 263-224255-001 - 銀行: 匯豐銀行HSBC
賬戶名稱: 聯興行建築材料有限公司Luen Hing Hong Building Materials Ltd
賬戶號碼: 580-239200-001 - 銀行: 中國銀行Bank of China
賬戶名稱: 聯興行建築材料有限公司Luen Hing Hong Building Materials Ltd
賬戶號碼: 012-688-2-003657-6
- 銀行: 恆生銀行Hang Seng Bank
- 3.2 以銀行入賬付款, 需於落單後2天內過數到以下的賬戶, 並保留入數紙, 將入數紙副本經電郵發送給我們 (電郵: cs@lhhgroup.com.hk)。逾期付款, 訂單將被取消, 本公司不作事先通知。
- 3.3 無論是以信用咭或銀行入賬付款, 本公司需待銀行確實收妥款項, 才開始處理訂單。一般情況下, 本公司在收妥顧客全數款項後, 3-5個工作天安排付運。即先付款, 後發貨。未有付清款項的訂單, 本公司概不處理和留貨, 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 3.4 如以支票付款,需預先與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部洽商。
- 3.5 按不同的優惠推廣, 聯興行會限定顧客付款方式。如有任何爭議, 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4.訂單
- 4.1 顧客付款後,訂單即已確定和進入處理狀態。處理中的訂單是不能取消,也不設退款。
- 4.2 按個別情況,本公司會酌情處理顧客取消訂單的要求,但必須收取每單$500之行政費用。
- 4.3 聯興行於收妥顧客的全數訂單款項後, 訂單才能開始處理。顧客在落單後2天內, 未有支付訂單全數款項, 本公司網站系統會自行取消該訂單。
- 4.4 已付款的訂單,顧客仍可要求更換價值較高於原本訂購的貨品,出貨前補回差額。但一律不設取消訂單。
- 4.5 倘若顧客原來訂購的產品缺貨, 顧客可另選本公司網站其餘貨品替代, 顧客只需補回差額, 或聯興行會退回差額。
- 4.6 在本公司網站展示的貨品的圖片可能會與貨品説明並不完全一致。顧客於落單和付款後,無權基於貨品與其網上圖片並非完全一致而要求取消訂單或退款。
5.送貨
- 5.1 聯興行須盡合理努力,按約定的送貨或交收日期送貨,但對由於在其控制範圍以外原因導致的任何延誤或無法送貨,聯興行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5.2 聯興行於收妥顧客的全數訂單款項後, 訂單開始處理。一般情況下, 3-5個工作天內會安排發貨。送貨或自提貨品交收日期, 必須經由本公司客戶服務部確實為準。
- 5.3 基本送貨費不包括偏遠地區(東涌, 馬灣及愉景灣)收費和「上樓搬運費」。
- 5.4 「上樓搬運費」為額外附加費, 需於送貨前繳付。顧客在下單時, 需向本公司客戶服務部提供確實的收貨地點實際情況, 以方便計算上樓搬運費。 「上樓搬運」的收費表載列於「運送細則」。如實際送貨現場與顧客提供資料不符, 本公司有權按現場情況收取合理的差額。否則, 本公司有權終止送貨, 而是次送貨費也不會退回。
- 5.5 顧客如需更改已約定的送貨日期, 請在送貨日前一個工作天中午12時前通知本公司。否則, 本公司將額外收取行政費用$300。(只限運送本地)
- 5.6 若在預定送貨日期及時段,送貨地址無人接收貨品,運輸人員將留下送貨留言卡,是次送貨費將不會退回。如需再次安排送貨,顧客需再支付港幣$300的行政和送貨費用。(只限運送本地)
- 5.7 因路面交通阻延, 或不可抗力的事情,導致送貨服務延誤或暫停,本公司會盡力送遞,但本公司保留其絕對酌情決定。如有任何爭議, 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5.8 顧客或代收貨人需於現貨檢查清楚貨品才收貨。如收貨即時發現貨品有質量問題,請拍照和拒收貨品,並通知本公司。客戶服務部得悉後會跟進處理。
- 5.9 當顧客人或代收貨人簽妥送貨單後,即代表已接受貨品的質量,交易已完成。如有事後追究貨品質量, 本公司一概不接受。
- 5.10 任何訂單的存倉期以兩個月為上限。顧客必須於訂單被確定後, 兩個月內到自提點取貨, 或完成收貨。訂單存倉超過兩個月, 聯興行有權收取一次性的行政費$300。
6.更換貨品
- 6.1 顧客收貨後,可要求更換貨品。但換貨必需符合下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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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a 必須在送貨單日期起計7天內,向客戶服務部提出要求更換貨品的理由。
- 6.1b 貨品必須未經使用、安裝及損壞。
- 6.1c 未有破壞貨品原包裝而影響本公司的二次銷售。
- 6.1d 貨品必須齊備相關的附屬配件。
- 6.1e 更換貨品所產生的一送一收運費,需由顧客承擔。
- 6.2 貨品因人為破壞,正常使用下的自然損耗、老化、外觀變化,貨物的包裝和難以辨認的瑕疵, 一概不當作質量問題處理,也不接受退換。
- 6.3 如顧客要求修改已處理中的訂單(包括更換貨品款式和數量)次數超過2次,從第3次起計,聯興行將收取修改訂單行政費$300(每次)。
- 6.4 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不設退款服務。
- 6.5 如有任何爭議,聯興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7.不可抗力
- 7.1 倘若由於任何「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由於火災、傷亡、意外、天災、自然災害、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其任何機關的法律、命令、宣告、規例、要求或規定、罷工、勞資爭議、勞工短缺或技術工人短缺、貨品或原材料短缺或缺乏供應、運輸延誤或任何其他在聯興行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理由(不論是否與前述理由相似)),導致聯興行不能履行其在本公司網站下的責任,聯興行在該等妨礙的範圍内無須就此承擔責任。
8.使用條款的變更
- 8.1 聯興行保留權利,可按其絕對酌情決定,對本使用條款作出修訂,無需事先向顧客作出通知。顧客應在提交任何訂單前審閲本使用條款。顧客提交訂單,即代表顧客已接納當時適用的使用條款。
9.準據語言
- 9.1 倘若本使用條款的中文及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10.免責聲明
- 10.1 本公司網站及所載內容均以「顯示時的狀況」的準則提供,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不對本網站的運作、其內容或貨品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陳述或保證。本公司不保證,本網站或經由本網站發出的電郵並不含有電腦病毒、木馬、蠕蟲或其他有害內容。對因使用本網站所引致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一概不承擔任何的責任。若個別免責聲明或除外條款變為非法、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該條款即被視為可分割,而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及執行。
- 10.2 本公司網站所提供的資料只供參考。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本公司未有作出任何隱含及/或明示的保證並不會就本網站資料之準確性﹑適用性、可應用性或完整性作出陳述。本公司不會對使用或依賴本網站上的資料或任何其他在本網站登載或連接到本網站的資料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賠償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錯誤、誤差、紕漏、侵權、誹謗、虛假陳述或其他可觸犯或導致任何申索或投訴的資料或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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